東亞
在韓國為台灣市場生產
台灣過去把化粧品分成兩層,防曬、美白與染髮產品要辦一張其他產品不需要的許可證。那個結構已經沒有了。現在每一件化粧品都走同一條路——供售前向 TFDA 完成產品登錄,背後由產品資訊檔案(PIF)撐著——工作也就從爭論產品屬於哪一層,變成把那份檔案做到站得住。讓韓國產品線仍然不同的有兩件事:任何防曬宣稱背後的成分規定,以及一項不是停在您的台灣夥伴、而是伸到韓國工廠的優良製造規範義務。
制度框架
- 主管機關
-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TFDA)
- 適用法規
- 《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》
- 在您能販售之前
- 所有化粧品都須在供售前完成 TFDA 產品登錄。上面不再有另外一層許可制度。
- 必須設立在當地
- 在台灣登記、持有該登錄的營業主體。
- 防曬屬於
- 沒有獨立類別,但防曬劑受規範——台灣公告自己的成分表,同時也接受歐盟、美國或日本准用的防曬劑,依那邊的規定使用即可。要做防曬宣稱,檔案裡必須有支持的資料。
從配方到第一批出貨。
- 01
指定台灣的登錄持有人
登錄由在台灣設立的營業主體提出並持有。韓國製造商不能持有。這層綁定比「登錄」兩個字給人的印象更重——那份登錄就是市場進入權,而它放在您的台灣夥伴那裡,不在您這裡。
- 02
對照台灣的清單檢查配方
台灣對禁用與限用物質、防腐劑、著色劑與防曬劑各有自己的立場。結構上與歐盟、東協的清單相似,卻不是逐項相同。請直接查台灣的立場,不要從其中任一邊推斷,並且在包材開模之前就做。
- 03
在供售前完成產品登錄
登錄是提出文件而不是取得核准——沒有等待許可核發這道程序。取代那段等待的,是產品背後那份檔案從第一天起就要完整這個前提,因為主管機關可以隨時要求,而不是在一道只過一次的關卡上。
- 04
彙整產品資訊檔案(PIF)
檔案裡有配方、安全性評估、製造與品質文件,以及產品所有宣稱的佐證資料。產品若標示防曬數值,支持那個數值的試驗資料也放在這裡。檔案按產品保存,並在主管機關要求時提出。
- 05
在韓國廠址滿足優良製造規範義務
台灣把化粧品優良製造規範的要求準用到國外製造廠,而不只是國內廠。這讓韓國工廠落在台灣市場進入的範圍之內而不是之外,也正是您的台灣夥伴無法代為備妥的那一段。
- 06
準備中文標示
標示以中文為之——台灣使用正體字——或使用國際通用符號,內容涵蓋產品識別、內容量、原產國、批號與有效期限資訊、登錄持有人資料、使用方法與注意事項。全成分標示可以保留英文,這替您省下一份翻譯,但省不掉印刷稿的其餘部分。
品牌在這裡最常栽在哪。
您查得到的資料多半在描述一個已經不存在的制度
搜尋台灣化粧品的要求,得到的說法會是防曬與美白產品屬於特定用途化粧品,需要自己的許可證、自己的審查與自己的時程。那一層已經廢止,撐著它的許可法規也一併廢止。有人告訴您台灣防曬品的許可要等多久,那是拿舊資料在辦事——把那段等待編進預算的人也一樣。
防曬:防曬劑表不是封閉清單
台灣公告准用防曬成分表,但沒有到此為止——歐盟、美國或日本已經公告規定的防曬劑,依那邊的規定使用時在台灣也可以用。這比一份封閉的國內清單留下的空間更大,也大過多數韓國配方的需要。真正要注意的是宣稱:SPF 數值必須有檔案裡的資料支撐。
正體中文不是簡體中文
為中國大陸做的標示與文案不能直接搬過來。字不一樣,詞也不一樣——同一個成分、同一句宣稱,兩個市場用不同說法的情況夠多,機器轉換出來的檔案一看就知道是從別處搬來的。請編一輪台灣文案預算,而不是做字體轉換。
台灣不是進大陸前的排練
兩者是各自獨立的制度,登錄各自辦、標示各自做、宣稱規則也各自一套,為其中一邊準備的東西不會帶進另一邊。台灣值得以它自己的條件進入。把它當成中國計畫的廉價試水,做出來的文件兩個市場都用不上。
生產工廠也在範圍內,不只是進口商
本網站上多數市場把正式申報對準當地主體,然後就停在那裡。台灣還會伸到工廠——優良製造規範義務及於國外廠,於是韓國製造商的品質文件成為市場進入的一部分,而不是額外的善意。這是清單上最花時間備妥的一項,請及早提出需求。
文件我們做。登錄由您在當地的主體提出。
- 完整定量配方與原料規格
- 製造方法說明與工廠品質系統文件
- 安定性、防腐效能與包材相容性試驗報告
- 逐批的檢驗報告(CoA)
- 防曬劑鑑別與含量,以及支持 SPF 數值的試驗報告
- 產品資訊檔案(PIF)所需的製造文件
- 台灣的登錄持有人
- 供售前的產品登錄
- 保存在台灣的產品資訊檔案(PIF)
- 中文標示文案與最終印刷稿核可
- 宣稱審視,讓包裝上沒有任何字句讀起來像藥效
透過簽約的韓國合作工廠生產,並依您的產品配對產線——每一筆訂單都在韓國製造。 認證取決於所選的製造合作夥伴與專案需求。
為什麼是這個市場
台灣的人均美妝支出在亞洲名列前茅,藥妝與藥局通路密集,而且買家會把韓國與日本產品直接放在一起比,不會把韓國產地當成一個獨立品類看待。
為台灣寫的正體中文文案,帶到香港只能用上一部分——兩地用詞不同的地方夠多,第二個市場需要的是重寫一輪,而不是複製過去。請把它們規劃成共用一套文字的兩個市場。
廢掉許可那一層,降低的是邊境上的門檻,不是門檻背後的標準:以前在核發許可前被審查的那份檔案,現在從第一批出貨起就必須存在。把登錄當成容易的部分、把檔案當成紙上作業的品牌,正好在被要求的時候卡住。
在台灣販售
台灣對防曬與美白產品還要另外的許可證嗎?
不用了。台灣過去採兩層制,特定用途化粧品——防曬、皮膚美白與染髮產品都在其中——上市前需要許可證。那一層已經廢止,撐著許可證的法規也一併廢止。現在每一件化粧品都在供售前走同一套產品登錄。描述舊結構的資料在網路上仍然到處都是,這也是台灣計畫被建立在錯誤時程上最常見的原因。
韓國防曬可以在台灣賣嗎?
可以,而且比從前直接。沒有另外要辦的許可證。防曬劑受台灣的成分表規範,而那張表同時接受歐盟、美國與日本准用的成分,依那邊的規定使用即可——比封閉的國內清單寬,對多數韓國防曬產品也夠寬。即使如此,還是請及早比對您的防曬劑系統,並在數字印上包裝之前,確認支持 SPF 的試驗資料已經在檔案裡。
我們的簡體中文標示可以在台灣用嗎?
不行。台灣用正體中文,而差別不只在字——成分與宣稱的用詞和大陸用法是分開的。轉換過來的檔案讀起來就是為別處寫的,那正好和文案要達成的目的相反。台灣版請直接寫,不要用轉換的。全成分標示是唯一可以保留英文的部分。
台灣的登錄由我們持有還是經銷商持有?
在台灣設立的營業主體。韓國製造商不能持有。因為那份登錄就是市場進入權,登錄與經銷合約是同一場談判而不是兩場——和越南、印尼是同一種陷阱。請在第一批出貨之前,而不是之後,先講定合作結束時登錄該怎麼辦。
資料來源
- 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—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, Taiwan
-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—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, Taiwan
- Cosmetic Regulatory Framework in Korea — Ministry of Food and Drug Safety, Republic of Korea
要求因市場、產品與時間點而異,而且持續變動。專案進行中請隨時交叉核對現行狀況,並在敲定配方或上市日期之前,向台灣具備資格的法規顧問確認。我們也會隨法規變動持續檢視本頁內容。
本頁為製造規劃用途的一般資訊,不構成法律或法規建議,不具法律效力,亦不得據以主張任何權利。各市場要求不同且隨時間變動,採取行動前,請向主管機關或專業顧問確認最新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