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化妝品採購代理做的是六件事:把需求書變成工廠做得出來的規格、替項目配對工廠、推動樣板輪次、由批核的樣板一路把規格按住到首批生產、排好測試的日程、把出口文件湊齊。六件事包成一項服務賣給你。真正出事的地方,通常在代理不接手的那一邊。
常用的那個定義——站在品牌與工廠之間的那一方——沒有錯,但沒有用。它完全沒有說到第三個月某個星期二那個人在做甚麼:樣板回來太稠,瓶蓋供應商報的交貨期接不上上市日期,而兩件事先解決哪一件,總要有人定。這一篇講的就是那些工作:實際的範圍、範圍以外的東西,以及不論你請誰,始終留在你手上的部分。至於怎樣分辨一個代理做得好不好,那是另一條問題,有自己一套清單,寫在承諾合作之前怎樣查清楚一家供應商裏。
逐個階段看,他們在做甚麼
尋源通常當成一項服務賣出去,交付的時候是六項。
把需求書變成工廠做得出來的規格。 品牌帶來的是一件參考產品、一塊情緒板、一個目標單價和一個上市日期。這四樣沒有一樣是工廠可以照着動手的指示。要有人把它們換成劑型、黏度、香精用量、活性成分的定位、容器型態、灌裝量與表面加工方式;更要緊的是,要有人指出需求書在哪裏自相矛盾。那麼輕的質地、那麼強的聲稱、那麼低的成本,往往是三樣只拿得到兩樣。第二個星期發現,代價是一次對話;開完模才發現,代價是一季。
替項目配對合適的工廠。 並無哪一間韓國廠房對每一件產品都在行。做得出一支真正好的防曬的廠,通常不是你想拿來灌面膜的那一間;小批量把精華做得漂亮的廠,未必對一條沐浴露的數量有興趣。配對這件事做得好的時候是看不見的,做得差的時候很貴——因為一張配方進了一間「肯接」而不是「想做」這個類別的廠房,品質上大概沒有問題,卻會安安靜靜地排在後面兩年。
推動樣板輪次。 開發不是一支樣板,是一連串樣板,每一輪都要有具體到可以動手的書面意見。「太黏」不是意見。「塗開後九十秒仍然黏手;要在不失去頭二十秒那層緩衝感的前提下把它壓下去」才是意見。要有人用韓文把這句話寫給一個同時手上還有四十個項目的配方師。
把規格按住,不讓它漂。 批核的樣板與首批生產之間,有一段時間會因為十分合理的理由出現小小的替換:原料換了批次、一件包材斷貨、某種表面加工在那個表面上掛不住。每一個改動單獨看都站得住腳。累積起來的漂移,就是品牌最後收到一批與自己簽過字的樣板不一樣的貨的那條路。擋住它是一件具體、不好看、而且不能停的工作。
品質與測試的排程。 穩定性測試、相容性、防腐效能測試,以及你那個目的地市場要求的東西,都要排在生產之前,不是生產之後才發現。日程裏有沒有餘地,在這一步就定了。我們把品質管制與檢測怎樣排進日程寫出來,是因為大部分上市延期真正造成的地方就在這一段,比它被看見的時間早幾個月。
文件與交接。 出口文件、成分申報、各種證書、印刷稿批核、嘜頭。逐件看都是小事;合起來就是一批貨停在港口的原因。每個市場在文件上要求甚麼每個國家都是另一套,而那套東西不能談。
哪幾樣始終是你的
這一段是簽字之前最值得問清楚的,因為它們都很容易到後來才知道答案。
配方——如果錢是你出的。 訂製開發會造出知識產權,而它屬於誰,由合約定,不由公道定。按你的需求書、用你的錢開發出來的配方,仍然可能屬於寫出它的那間實驗室,然後下一季合法地出現在競爭對手的產品上。如果獨家對你要緊,就要寫下來,並且寫明範圍:在哪些類別、哪些市場、多長時間之內獨家。自己開發一張配方與用人家現成的那張,本身就值得分清楚,自家品牌與自己的配方之間的取捨把兩個方向各自得到甚麼、放棄甚麼攤了出來。
與工廠的關係,或者沒有這段關係。 有些協議是刻意這樣寫的:品牌始終不會知道產品由哪一間廠房生產。這本身不一定是不懷好意,對一個以人脈網絡為價值的中間人來說,那是正當的商業保護。但它亦意味着:關係一旦結束,產品不會跟着你走。你要定清楚自己買的是哪一樣——一個被管好的結果,還是一條將來自己跑得動的供應鏈——然後照着那個去議價錢。
法規上的責任。 代理可以準備,可以整合,亦可以遞交。幾乎所有市場裏,法律責任仍然落在標籤上署名的主體,或者落在法定進口商身上。歐盟的責任人、美國的設施登記、東盟的當地通報名義——這些都是必須有人實際站上去的位置,而「我們的代理會處理」不是一個位置。請查清楚你的市場要求甚麼,以及形式上是誰站在那個位置。
是採購代理、貿易公司,還是 ODM 夥伴?
問一句「貨款的發票由誰開給我們」,三種就立刻分開。它們回答同一份查詢,用幾乎一樣的字眼介紹自己,但錢在三者之間走的路並不相同。
嚴格意義上的採購代理替你辦事,由你付酬。貨是你買的、開票開給你的,而代理的酬金與貨值分開列。他們的立場在結構上站在你這一邊,因為收入並不取決於你付給工廠多少。
貿易公司是買回來再賣出去。你是它的客戶,工廠是它的供應商,利潤就在兩個價錢的差額上。這是一個完全正當的模式,世界貿易大半是這樣運作的。但它不是代理,而且誘因在一個具體的地方不同:你省下來的,就是它少賺的。
ODM 夥伴自己開發、自己生產,用的是它原有的配方庫,或者替你新寫一張。開發能力與生產承諾落在同一個組織裏,所以在韓國做 ODM 開發的運作方式與上面兩種都不一樣。在決定自己真正想要哪一種之前,值得先看OEM、ODM 與自家品牌的分別,因為這幾個詞在業界用得很鬆,真正的分別在合約上而不在稱呼上。
一般而言並無哪一種是正確答案。錯誤在於以為自己知道正在跟哪一種談。
協議裏應該寫明甚麼
六項。而缺了哪一項,比它們寫了甚麼更能說明問題。
範圍,逐項列成工作。 不是「尋源支援」,而是把上面那幾個階段逐條列出來,標明在內還是在外。工廠實地審核算不算在內。出貨前檢驗算不算在內。印刷稿管理算不算在內。這裏的含糊,最後永遠對寫合約的那一方有利。
代理收甚麼錢,由誰付。 按貨值抽佣、定額聘用費、按項目收費,還是把差價放進價錢裏——每一種造出不同的誘因,而方式決定了代理在無人留意時安靜地替甚麼做最優化。這個題目值得獨立處理,而它亦確實有一篇:採購代理的收費實際上是怎樣構成的。
配方擁有權與獨家。 如上,寫進文件,連範圍與年期一起寫。
誰簽字放行生產。 一批貨放行的那一刻,就是風險轉移的那一刻。把人和文件都指名。
散伙的時候怎樣算。 配方、印刷稿原檔、包材模具、供應商名單,哪幾樣留在你手上。模具尤其常見的情況是:錢由品牌出,名義卻掛在別人那裏。
雙向的保密。 你的需求書與發佈計劃在上市之前都是商業敏感的,而這項義務應該是雙向的,亦應該定明年期。
到底需不需要一個採購代理?
三件事同時成立就不需要:公司裏有判斷配方的眼光、有處理目的地市場法規的能力,而且數量大到工廠想要這單生意。那樣的話,中間一層就是沒有功能的成本,應該直接做。
第一次做品牌的人大多三件都沒有,而——這一句值得坐下來想一想——沒有人被請來做這些協調,協調本身並不會消失。它會由創辦人在晚上、做得不好、用一種自己讀不懂的語言做掉。真正的問題從來不是代理還是直接。問題是:協調由誰做、那個人做不做得好,以及你付這筆錢是看得見的,還是看不見的。
如果比起繼續讀,你更想直接問,把你的項目告訴我們,我們會告訴你,你的需求書實際上需要上面哪幾個階段。
常見問題
採購代理與貿易公司是同一回事嗎
不是,而且分別在結構上,不在用詞上。代理替你辦事、由你付酬,貨由工廠開票給你。貿易公司是把貨買下來再賣給你,利潤在兩個價錢之間。
兩種都正當。要分清楚正在跟哪一種談,就問一句「貨款的發票由誰開給我們」。答案是明確的,而且沒有人會介意這條問題。
採購代理安排開發出來的配方屬於誰
合約寫誰就是誰,而寫的往往不是品牌。由你付錢的訂製開發,並不會自動把結果的配方轉到你名下;沒有獨家條款的話,同一張配方可以出現在別處。請在開發開始之前談妥,不是開發之後——樣板一旦批核,議價的位置就完全不同了。
不再用這個代理之後,還可以繼續用那家工廠嗎
只有協議准許才可以,而不少協議正是為了擋住這件事而寫的。有些代理根本不會透露製造商是誰。
如果將來轉成直接對接這個可能性對你要緊,就要在一開始談好。那是一項商業條款,不是一種客氣,到後來才提出來,讀起來就不像請求而像施壓。
我們還需要自己的法規責任人嗎
大部分市場裏需要。代理可以整合與遞交文件,但法律上的角色是由一個具名的主體佔着的,而那通常是你,或者你的進口商。
歐盟的責任人、美國的設施登記、東盟的當地通報名義:請在出貨之前逐個市場確認形式上是誰站在那個位置,而不是等海關來問之後。
一個小品牌自己做得到多少
規格那一邊比大家想像的多,工廠配對與韓文溝通那一邊比大家想像的少。做過產品的創辦人寫得出一份可用的需求書。
從外面難以複製的,是知道幾百間廠房之中哪一間今年真的做得好你這個類別,以及在一堆更大的項目之間讓配方師先看你這個小項目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