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產品要去哪裏
配方只是
答案的一半。
在一個市場很簡單的產品,在另一個市場可能根本做不了,而分別很少在於品質。分別在於分類、容許的成分,以及在任何東西可以銷售之前,誰必須設立在當地。這幾頁把每個市場實際的要求列出來。

決定一個市場的三條問題。
| 市場 | 上市前程序 | 誰必須在當地 | 防曬屬於 |
|---|---|---|---|
| 美國北美 | 化妝品沒有上市前核准。但需要廠房登記與產品列名。 | 在標籤上列明、並有美國地址的責任人。 | 以非處方藥而非化妝品管理。 |
| 歐盟歐洲 | 上市前需完成 CPNP 通報與完整的產品資料檔案。 | 設立在歐盟境內的責任人。 | 以化妝品管理,防曬劑限於附錄 VI。 |
| 英國歐洲 | 上市前需完成 SCPN 通報。 | 設立在英國的責任人。 | 以化妝品管理,並設有英國自己的防曬劑附錄。 |
| 日本東亞 | 化妝品:由牌照持有人提出通報。醫藥部外品:逐項核准。 | 持有日本上市許可持有人牌照的進口商。 | 屬化妝品,SPF 與 PA 按業界標準標示。 |
| 台灣東亞 | 所有化妝品都須在供售前完成 TFDA 產品登錄。其上已經沒有另外一層許可制度。 | 在台灣登記、持有該登錄的營業主體。 | 沒有獨立類別,但防曬劑受規管——台灣公告自己的成分表,同時亦接受歐盟、美國或日本准用的防曬劑,依那邊的規定使用即可。要做防曬聲稱,檔案裏必須有支持的資料。 |
| 越南東南亞 | 進口與銷售前需完成化妝品產品通報。 | 持有該通報並負責進口的越南主體。 | 屬化妝品,適用東盟容許的防曬劑清單。 |
| 印尼東南亞 | 進口與銷售前需完成 BPOM 通報。 | 持有進口商牌照與該通報的印尼主體。 | 屬化妝品,適用東盟容許的防曬劑清單。 |
| 馬來西亞東南亞 | 產品銷售前需向 NPRA 通報。沒有上市前審批。 | 在馬來西亞註冊成立、持有該通報的公司。 | 屬化妝品,適用東盟容許的防曬劑清單。 |
| 泰國東南亞 | 在製造、進口或銷售之前向泰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通報。 | 持有該通報並負責進口產品的泰國主體。 | 屬化妝品,適用東盟容許的防曬劑清單。 |
| 新加坡東南亞 | 產品供貨前向 HSA 通報。沒有上市前審批。 | 在新加坡註冊成立、持有該通報的公司。 | 屬化妝品,適用東盟容許的防曬劑清單。 |
| 阿聯酋中東 | 銷售前需完成產品註冊與符合性評定。 | 在阿聯酋註冊、持有商業牌照的進口商或分銷商。 | 屬化妝品,適用 GCC 對防曬劑的相關標準。 |
| 波蘭中歐 | 上市前需完成 CPNP 通報。 | 設立在歐盟境內的責任人。 | 以化妝品管理,防曬劑限於附錄 VI。 |
本資訊僅供一般參考,並不構成法律或監管意見。 每個市場頁面都註明了引用的第一手資料。
市場
- 北美
美國
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(FDA)
查看要求 → - 歐洲
歐盟
歐盟委員會與各國主管機關
查看要求 → - 歐洲
英國
產品安全與標準辦公室(OPSS)
查看要求 → - 東亞
日本
厚生勞動省(MHLW)與各都道府縣主管機關
查看要求 → - 東亞
台灣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TFDA)
查看要求 → - 東南亞
越南
越南衞生部藥品管理局
查看要求 → - 東南亞
印尼
國家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(BPOM)
查看要求 → - 東南亞
馬來西亞
國家藥物監督管理局(NPRA),馬來西亞衞生部
查看要求 → - 東南亞
泰國
泰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(Thai FDA),公共衞生部
查看要求 → - 東南亞
新加坡
新加坡衞生科學局(HSA)健康產品規管組
查看要求 → - 中東
阿聯酋
工業及先進技術部與相關地方主管機關
查看要求 → - 中歐
波蘭
國家衞生督察總局(GIS)與化學物質局
查看要求 →
我們只挑一批市場來深入撰寫,而不是每個市場各寫一段。如果您要銷售的地方不在名單上,告訴我們——底層的文件是一樣的,而市場專屬的那部分工作才是我們要為您評估的。
真正會變的東西
分類
同一件產品在一個市場是化妝品,在另一個市場可以是藥品。防曬是最清楚的例子:在歐盟、日本與整個東盟是化妝品,在美國是非處方藥。分類由預期用途與聲稱決定,不由配方決定。
容許的成分
每個市場都有自己的禁用、限用與正面清單。防曬劑分歧最大;防腐劑與色素分歧的頻率也高到不能忽略。這項檢查屬於配方的最開頭。
誰必須設立在當地
責任人、牌照持有人或當地的通報持有人——每個市場都要求境內有人承擔法律責任。韓國製造商在這份名單上任何一個市場都不能擔任那個主體。
您可以說甚麼
聲稱規則的分歧比配方規則更大。在韓國十分平常的聲稱,在其他地方可能要求一個核准的活性成分,或者把產品整個移到另一個類別。及早把聲稱範圍議定,比重印印刷稿便宜。
文件我們做。登記由您在當地的主體提出。
- 完整定量配方與原料規格
- 逐批的化驗報告(CoA)
- 穩定性與防腐效能測試報告
- 製造方法與廠房文件
- 自由銷售證明書與產地文件
- 責任人、牌照持有人或當地的通報持有人
- 登記、通報與續期
- 在要求當地評估人員的市場所需的安全性評估
- 標籤翻譯與印刷稿的最終核准
- 法定進口商與清關
本資訊僅供一般參考,並不構成法律或監管意見。
常見問題
我們應該先進入哪個市場?
通常是您已經有通往客戶路徑的那一個:一個分銷商、一段與零售商的對話、一群既有觀眾。法規難度是不太好的第一道篩選,因為那些工作是前重的、而且可以帶着走;商業渠道帶不走。例外是某個類別在某地被特別對待的產品,例如美國的防曬,分類可能在商業因素還未登場前就把那個市場剔除。
同一件產品可以不作修改就在所有市場銷售嗎?
很少。而且分別通常在標籤與聲稱範圍,不在配方。真的要改配方時,通常是因為某個受限成分、某支不獲容許的防曬劑,或某個在該市場需要核准活性成分的聲稱。在開發期間就把所有目的地告訴我們,是令這份清單維持很短的方法。
登記是工廠做還是品牌做?
登記與通報由設立在目的地市場的主體提出:按國家不同,是責任人、牌照持有人或當地進口商。韓國製造商不能持有。我們提供該主體所需的製造端文件,交接點寫在每一個市場頁面上。
第一次推出應該涵蓋幾個市場?
比大部分計劃假設的少。每多一個市場就多一筆登記費、一套標籤印刷稿、一份文件與一筆存貨承諾,而這些成本是每個市場一份,不是共用。兩個做得紮實的市場,通常勝過五個做了一半的,而且文件備齊之後,第二個市場加起來便宜得多。
本頁為製造規劃用途的一般資訊,不構成法律或監管意見,不具法律效力,亦不得據此主張任何權利。各市場要求不同且不時變動,採取行動前,請向主管機構或專業顧問確認最新規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