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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產品要去哪裏

配方只是
答案的一半。

一件產品在這個市場輕而易舉,換個市場卻可能根本走不通,而分野甚少落在品質上。分野在分類、在容許用甚麼成分,以及在貨物出得了門之前,誰必須在當地成立。這幾頁逐個市場列出實際要求。

Export cartons on pallets beside a container truck with shipping documents
一覽12 個市場

決定一個市場的三條問題。

  • 美國北美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化妝品並無上市前審批。但需要廠房登記及產品列名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在標籤上列明的責任人——不必是美國設立的公司,但標籤上須有美國地址、美國電話或電子聯絡方式,供接收不良事件報告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以非處方藥而非化妝品管理。
  • 歐盟歐洲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上市前需完成 CPNP 通報與完整的產品資料檔案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設立在歐盟境內的責任人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以化妝品管理,防曬劑限於附錄 VI。
  • 英國歐洲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上市前需完成 SCPN 通報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設立在英國的責任人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以化妝品管理,並設有英國自己的防曬劑附錄。
  • 日本東亞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化妝品:由牌照持有人提出通報。醫藥部外品:逐項核准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持有日本化妝品上市許可(化粧品製造販売業許可)的日本主體;若在當地存倉或貼標,另需該範圍的製造許可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屬化妝品,SPF 與 PA 按業界標準標示。
  • 台灣東亞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所有化妝品都須在供售前完成 TFDA 產品登錄。其上已無另外一層許可制度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在台灣登記、持有該登錄的營業主體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並無獨立類別,但防曬劑受規管——台灣公告自己的成分表,同時亦接受歐盟、美國或日本准用的防曬劑,依那邊的規定使用即可。要做防曬聲稱,檔案裏必須有支持的資料。
  • 越南東南亞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進口與銷售前需完成化妝品產品通報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持有該通報並負責進口的越南主體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屬化妝品,適用東盟容許的防曬劑清單。
  • 印尼東南亞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進口與銷售前需完成 BPOM 通報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持有進口商牌照與該通報的印尼主體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屬化妝品,適用東盟容許的防曬劑清單。
  • 馬來西亞東南亞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產品銷售前需向 NPRA 通報。並無上市前審批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在馬來西亞註冊成立、持有該通報的公司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屬化妝品,適用東盟容許的防曬劑清單。
  • 泰國東南亞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在製造、進口或銷售之前向泰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通報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持有該通報並負責進口產品的泰國主體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屬化妝品,適用東盟容許的防曬劑清單。
  • 新加坡東南亞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產品供貨前向 HSA 通報。並無上市前審批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在新加坡註冊成立、持有該通報的公司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屬化妝品,適用東盟容許的防曬劑清單。
  • 阿聯酋中東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銷售前需完成產品註冊及符合性評定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在阿聯酋註冊、持有商業牌照的進口商或分銷商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屬化妝品,適用 GCC 對防曬劑的有關標準。
  • 波蘭中歐
    上市前程序
    上市前需完成 CPNP 通報。
    誰必須在當地
    設立在歐盟境內的責任人。
    防曬屬於
    以化妝品管理,防曬劑限於附錄 VI。

本資訊僅供一般參考,並不構成法律或監管意見。 每個市場頁面都註明了引用的第一手資料。

真正會變的東西

4 個面向
01

分類

同一件產品,在這個市場是化妝品,到另一個市場可以是藥品。防曬是最清楚的例子:在歐盟、日本以至整個東盟屬化妝品,在美國屬非處方藥。定分類的是預期用途與聲稱,不是配方。

02

容許的成分

每個市場自有一套禁用、限用與正面清單。防曬劑分歧最大;防腐劑與色素分歧的次數亦頻密得不能不理。這一關要放在配方的最開頭。

03

誰必須在當地成立

責任人、牌照持有人,或當地的通報持有人——這份名單上大部分市場都要求有一個在當地成立的主體,只是角色的具體形狀各有不同,而美國是顯眼的例外:按 MoCRA,責任人不必在美國設立,只要標籤上有美國的聯絡方式即可。韓國製造商替你擔任不了這些進入市場的角色。

04

你可以說甚麼

聲稱規則的分歧,比配方規則更大。一句在韓國十分平常的聲稱,換個地方可能要配一種獲批的活性成分,甚至把產品整個推到另一個類別去。及早議定聲稱範圍,總比重印印刷稿划算。

交接線

文件我們做。登記由你在當地的主體提出。

我們提供
  • 按市場要求的範圍披露定量配方,並依項目協議安排,連同原料規格
  • 逐批的化驗報告(CoA)
  • 穩定性與防腐效能測試報告
  • 製造方法與廠房文件
  • 自由銷售證明書與產地文件
你那一邊處理
  • 責任人、牌照持有人或當地的通報持有人
  • 登記、通報與續期
  • 在要求當地評估人員的市場所需的安全性評估
  • 標籤翻譯與印刷稿的最終批核
  • 法定進口商與清關

本資訊僅供一般參考,並不構成法律或監管意見。

常見問題4 條問題

常見問題

我們應該先進入哪個市場?

通常是你已經摸到通往客戶那條路的市場:一個分銷商、一段與零售商談開了的對話、一群現成的觀眾。以法規難度作第一道篩選並不理想,因為那批工夫是前重的,而且做完可以帶着走;商業渠道帶不走。例外是某個類別在當地被另眼相看的產品,例如美國的防曬,分類本身就可能在商業因素未登場之前先把那個市場劃走。

同一件產品可以不作修改就在所有市場銷售嗎?

甚少需要。而且要改的多數是標籤與聲稱範圍,不是配方。真要動配方,通常是撞上某個受限成分、某支不獲容許的防曬劑,或某句在當地須配獲批活性成分的聲稱。想這張清單短一點,就在開發期間把所有目的地一次過告知我們。

登記是工廠做還是品牌做?

登記與通報,一般由在目的地市場成立的主體提出:視乎國家,可以是責任人、牌照持有人或當地進口商,而美國是顯眼的例外——按 MoCRA,責任人不必在美國設立,只要標籤上有美國的聯絡方式即可。韓國製造商替你擔任不了這些進入市場的角色。該主體要的製造端文件由我們協調備妥,交接點逐頁寫在每個市場頁面上。

第一次推出應該涵蓋幾個市場?

比大部分計劃所假設的要少。每多一個市場,就多一筆登記費、一套標籤印刷稿、一份文件、一筆存貨承擔;這些開支是逐個市場計的,攤分不了。兩個做得紮實的市場,往往勝過五個做了一半的;何況文件一旦備齊,第二個市場的成本會低得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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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算銷售的市場,請逐一告知我們,連十二個月之後才去的那些也算。這會改動配方,不只是標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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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頁為製造規劃用途的一般資訊,不構成法律或監管意見,不具法律效力,亦不得據此主張任何權利。各市場要求不同且不時變動,採取行動前,請向主管機構或專業顧問確認最新規定。